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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2012-09-28   来源:温泉中心学校    作者: 2012    阅览次数:

  温泉中心学校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2009]10号)和《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岳政办[2009]57号)及岳西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镇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4、 坚持分学期考核,中、小学分开考核,分工种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分为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绩效考核。

四、考核内容

1、全体教职工按班主任津贴(占绩效总额15%)、考勤津贴(占绩效总额25%)、超课时(工作量)(占绩效总额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四项(占绩效总额45%)进行考核。

2、突出贡献奖励考核(占绩效总额5%)

五、考核组织和办法

(一)考核组织

中心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全镇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为使该项工作透明、公正、公平、科学,中心学校成立绩效工资监督小组。中、小学可以根据情况分别成立本部的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本部的考核和监督工作。

(1)、温泉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储孟伦

副组长:刘华柱

成  员:陈尊东  吴江苗  储诚升  吴学东 

        储松苗  胡月明  胡朝雨  储昭顺

(2)、温泉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选举产生中、小学校教代会,由教代会选举产生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对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实行监督,确保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二)、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按《考核细则》进行。根据学校《考核细则》,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各处室、教研组初评,教代会进行复评,充分听取社会意见,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综合考核,然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考核。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在教师自评、学生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量化考核,综合评价,确定考核分数。

4、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公示一周。

5、兑现工资。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分数兑现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的等次和使用

1、考核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可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5)、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申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在各项考核中分别扣除不少于10分的处罚。

2、班主任考核结果做为班主任津贴发放和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每学年取两学期班主任考核分、教师考核分的平均分做为各种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3、考核结果一是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组分项计算各项分值和金额,总分为教职工综合考核得分,分项金额的总和为个人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公式:各项绩效工资总额÷参与考核的教工各项的总分×个人总分=个人单项奖金额。二是与职称评聘挂钩。三是与年度(任期)考核评优和评先进挂钩。年度(任期)评优和评先进工作者,原则上按名次评选,参评教职工考核总分必须进入前30名。

八、中、小学校教职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九、本方案自2009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