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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岳西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018-05-21   来源:    作者:    阅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根据安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处非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经县政府同意,20185月起在全县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为保证活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成效,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建设好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方法手段,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分析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其本质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加强对广告的日常审查和管理,依法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三、工作原则

(一)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商务区、拆迁区、产业聚焦区、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2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教师、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二)深化创新,注重实效。加强理念创新,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主动发声、准确发声,弘扬传播正能量,有力震慑犯罪。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形式创新,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推动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建立立体化、全方位、互动式的宣传体系,紧密结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开展特点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部门联动,多方配合。本次宣传月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县、乡、村(社区)三级联手开展,县政府有关部门、驻岳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

(四)集中宣传,长效治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从20185月起在全县开展集中宣传,长效治理,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下去,形成长效机制。

四、宣传重点

(一)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 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三)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五、宣传方式

(一)各乡镇、金融机构要在县城、社区、营业网点、广场、车站、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二)县处非办要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各乡镇巡回广播宣传,充分利用县城公交、农村营运等移动传媒开展宣传。

(三)各新闻机构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在岳分支机构要利用手机平台向用户定期发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宣传短信。

(四)典型案例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和作案手法,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性、欺骗性和危害性。

六、责任分工

按照市里要求,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处非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宣传教育活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宣传教育活动。

县投金办: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活动方案;负责开展以预防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变相宣传营销活动;负责编制宣传材料,汇总上报全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县宣传部:负责联系县电视台、岳西网、报社等媒体打击与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版面和滚动字幕及宣传广告的播发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剖析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打击恶意逃废债”宣传活动。

县人行:负责组织2次以上“金融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县内各商业银行在县区大型场所开展一次“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的主题宣传。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组织2次以上“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2次以上以预防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互联网金融公司、P2P网贷平台)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2次以上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办民办教育产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2次以上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展养老服务产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主题教育活动。

县农委:负责组织2次以上以预防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组织2次以上预防不法分子对建筑、房地产行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2次以上预防不法分子对商贸流通领域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县农委、县林业局:负责在本系统主管范围内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宣传工作经费。

七、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活动结束后,于528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报送到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把关,正确引导。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须经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要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始终把握和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监管,集中整治。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宣传、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非法集资类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投资类公司的门头、店面宣传进行整顿规范,对路边、墙面上的融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非法集资的监管、预警,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及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会同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本次活动结束后,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县处非办  联系人:朱志伟 ;联系电话:18455603690;邮箱yxtjbgs@163.com